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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及「雲林縣麥寮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08年8月6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3500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9/8/8
發文日期:2019/8/6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82903500B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及「雲林縣麥寮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08年8月6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3500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第9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請本府人事處於發布後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及第62條第6項之規定,分別函送雲林縣議會查照及考試院備查,並將查照及備查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刋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北港及麥寮戶政事務所編制表-令
  • 北港戶政事務所編制表
  • 麥寮戶政事務所編制表